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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护士资格证书办理发放通知

日期: 2023-02-08 13:38:51 作者: 叶红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办理发放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22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在渝北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证书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办理方式:委属单位及民营单位集中统一办理(民营单位需出具介绍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及已离职人员进行个人办理。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3.2.6-2023.2.15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材料提交地点: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人事科(双凤路186号)。

(四)材料提交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本人1寸照片3张(白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贴登记表上。

2.合格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由各单位审核后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退回考生。

3.注意事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得涂改,领证人签字处要手写签字。

三、证书发放

(一)发放对象:2023年2月15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2023.3.1-2023.3.3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凤路186号)四楼人事科。

(四)领取证书提供的证件: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集中领取的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如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领人、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文,“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可自行销毁”的要求,将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和告之义务,督促各考生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书的办理,并请考生相互转告。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一份由办证机构留存、一份由考生交档案存放单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考生本人保管。

(三)错过本次集中办理时间的考生,准备好申请材料,可于2023年6月5-1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到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办理资格证书。

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23-67828123。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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